市住建局确定2016年度县级城镇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
2017年03月07日 09:00 来源:住建局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及集中供热、燃气、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于201612月中旬,对全市县级城镇污水处理企业2016年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补助资金按2016年全年实际污水处理量和补助标准的乘积计算,标准为每吨0.1元。全市共238万元补助资金。其中,怀仁县全年处理污水872.91万吨,再生水利用393万吨,补助资金87万元;应县全年处理污水514.98万吨,补助资金51万元;平鲁区全年处理污水383.84万吨,再生水利用188.6万吨,补助资金38万元;山阴县全年处理污水351.06万吨,再生水利用316.9万吨,补助资金35万元;右玉县全年处理污水272.78万吨,再生水利用63.9万吨,补助资金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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