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建局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三批群众反映问题(D169)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01日 17:15 来源:住建局

20171029晚,收到群众反映的朔城区民福街与滨河北街交叉口南的朔州市第一中学家属楼4号楼面朝西,作为单独一户,从去年冬天开始院里使用燃煤锅炉,其他居民称味道呛人,不能开窗,家属楼西面有垃圾堆放,无人处理。我局高度重视,1030日上午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居民私自使用燃煤锅炉不属于我局管理范围,属于环保局管理。

2.家属楼西的垃圾属于建筑拆迁垃圾,不属于我局环卫中心管理范围,建筑垃圾一直以来都是谁产生谁负责清理。该处的建筑垃圾是建设“三路四桥”时朔城区政府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所以建议由朔城区政府处理。

 

 附件: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三批交办朔州市住建局群众反映问题清单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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