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响应的通知
2017年12月25日 09:01
来源:朔州市住建局
根据《朔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朔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朔重污染指挥部﹝2017﹞第22号)和有关补充通知,从2017年12月21日12时至27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响应。
望各县、区相关部门和局属各相关单位按照《朔州市住建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建办字﹝2017﹞327号)要求,立即行动。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施工工地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做到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清扫保洁和喷雾频次,每天至少6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接到省“调度令”或市“调度令”时,执行“调度令”提到的强制性减排或停产措施。确保空气安全。